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61.凡与信之知识或认知有关的,都被称为属灵的;凡与爱主爱邻有关的,都被称为属天的。前者属于人的理解力,后者属于他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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