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6014.“和妻子”表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这从“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其“丈夫”是真理(参看4823节),因而是仁爱的事物时,“妻子”就是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与对邻之仁有关,一切属天良善都与对主之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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