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5888

5888.“也不要眼

5888.“也不要眼里有恼怒”表灵里或理解力中的悲伤。这从“恼怒”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恼怒”在此是指悲伤,因为此处这句话是一种重复,跟前面那句话,即“不要忧伤”意思差不多,“不要忧伤”表示心里或意愿中的焦虑;因为当圣言中看似出现明显的重复时,一种表达与意愿有关,另一种表达与理解力有关,或也可说,一种与爱之良善有关,一种与信之真理有关。原因在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5502节)。“眼”是指理解力(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