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784.“我们怎能辩屈呢”表我们有罪。这从“我们怎能辩屈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们怎能辩屈呢”,即他们无法被宣告无罪,是指他们有罪;因为无法被宣告无罪的人就是有罪。他们承认自己有罪,这一点从他们将自己献为约瑟的奴仆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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