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69.创世记6:2.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甚好,就在其中随意挑选,为自己娶作妻子。“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女儿”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恶欲。“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甚好,就在其中随意挑选,为自己娶作妻子”表示他们将信之教义与恶欲联结起来,事实上与每一个这种欲望联结起来。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