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55.经上说,在教会所在的地方,“女儿”所表示的恶欲开始掌控人们。经上还说,他们将信之教义与自己的欲望结合在一起,从而确认邪恶和虚假,这由“神的儿子从人的女儿当中为自己娶妻”来表示(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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