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296.“在法老手下”表为属世层中有需要和随之的使用能力时。这从“手”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节),因此,“在手下”表示当有需要时任凭使用,因为凡在某人能力之内的,都任凭他使用;“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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