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5241

5241.“我官复原

5241.“我官复原职”表属于心智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被接受。这从“酒政”和“官复原职”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即此处的“我”是指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如前所述;“官复原职”是指恢复次序,并变得顺从(参看5125, 5165节),因而也是指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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