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211.“第二回作梦”表所作的提供。这从“作梦”的含义清楚可知,“作梦”是指所作的提供(参看51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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