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203.“长相丑陋”表不属于信之物。这从“长相俊美”的含义清楚可知,“长相俊美”是指属于信之物,如刚才所述(5199节);所以此处“长相丑陋”表示不属于信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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