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5160

5160.“是法老的

5160.“是法老的生日”表当属世层要重生时。这从“生”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生”是指重生,如下文所述;“法老”是指内层属世层(参看5080,5095节),在此是指总体上的属世层,因为在重生之人当中,内层属世层与外层属世层通过它们的相互对应而行如一体。“生”之所以指重生,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事物,属灵的出生就是重生,也就是所谓的再生。因此,当圣言提到“生”时,在天堂只是理解为通过“水和灵”,也就是通过信和仁所实现的出生,而非其它出生。因为正是再生或重生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完全不同于动物。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他变成主国度的儿子和继承人。圣言中所提到的“生”表示属灵的出生(参看1145,1255,3860,3868,4070,46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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