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046. “凡他们在那里所办的事都由他处理”表绝对的权柄和掌控。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这些话暗示,一切事皆是祂所行的,因此祂有绝对权柄和掌控去行出来或不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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