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91.本章(5:4, 7, 10, 13, 16, 19, 26, 30)中的“儿女或众子和众女”表示同样的事物;不过,教会如何,“众子和众女”,也就是良善和真理就如何,或说具体教会的性质决定了“众子和众女”,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性质。此处所论及的真理和良善是这些人清楚感知到的那一类,因为众子和众女都论及上古教会,而上古教会是随后所有教会的第一个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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