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85.此处“塞特”表示一个不同于前一章(创世记4:25)所描述的教会(参看435节)。以相同的名字称呼教义不同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前一章(4:17, 18)被称为“以诺”和“拉麦”的,在本章(5:21, 30)同样被称为“以诺”和“拉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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