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484.“惟有一个条件,这些人才肯应允和我们同住”表他们将在生活上取得一致。这从“应允”和“住”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允”是指取得一致;“住”是指生活(参看4451, 44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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