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466.“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表以这种方式联结起来。这从前面关于婚姻的阐述(4434节)清楚可知,即:“婚姻”在灵义上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就是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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