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457.“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表只要产生结合。这从“给为妻”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为妻”是指结合(参看4434节),在此是指只要产生结合,因为协议尚未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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