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39.“塞特”表示信,仁可经由它而来,这在前一节已经说明。他的“儿子”,名为“以挪士”,表示一个视仁为信的主要元素的教会。这一点从前面所述,以及下面的事实也清楚可知,即:他叫“以挪士”,这个名也表示“人”,但不是属天人,而是具有真正人性的属灵人,在此被称为“以挪士”。这一点同样从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那时候,人才开始求告耶和华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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