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141.“我手为了神原要害你”表若它真的拥有能力,愤慨的状态。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节)。说这些话所在,以及由它们所表示的状态是一种愤慨的状态,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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