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071.“我必与你同在”表在这种情况下,它将是神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说话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指主,如前所述(4068节),因而是指神性。这人与“与他同在”谁里面,或这人是谁,表示是神性。论述主的至高意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从字义上看为分开的数个实体的,从至高内义上看却是一个单一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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