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964.“给她起名叫底拿”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底拿所代表并表示的根本性质就包含属于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之教会的一切事物,如前所述。这一点同样从她名字的衍生物明显可知,因为在原文,“底拿”表示判断或审判(judgement)。在圣言中,“审判或判断”论及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审判或判断”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3921节)。这些事物属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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