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77.“(土)地”(ground)在此表示分裂或异端。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田”表示教义,所以有田在其中的“(土)地”是一种分裂。人本身是“(土)地”,也是“田”,因为这些东西被播种在他里面。事实上,人凭播种在他里面的东西而为人,凭良善和真理而为良善和真理,凭邪恶和虚假而为邪恶和虚假。凡赞成某种特定教义或异端者,就以该教义或异端来命名,所以“(土)地”在此表示人里面的分裂或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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