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372

372.“看守”表示

372.“看守”表示服侍,就像犹太教会中的“守门的”和“守城门的”(列王纪下7:10-11; 22:4; 23:4; 25:18; 耶利米书52:24)。信在此被称为仁的“看守者”,是因为信必须服侍仁。但根据被称为“该隐”的教义原则,信应当掌权或占主导地位,如创世记4:7(362, 365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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