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545.“所作的”表示它来自神性真理。这从“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由于经上说是利百加“作的”,所以意思是,它(即良善)来自神性真理(或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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