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526.“看哪,我哥哥以扫是个有毛的人”表示相对于属世真理,属世良善的性质。这从“以扫”的代表和“有毛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扫”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参看3494, 3504节);“有毛的人”是指该良善的性质。“有毛”表示尤其在真理方面的属世层(参看3301节和下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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