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266.“这些是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表示他们(即属灵人)的教义的品质或特征。这从“名字”和“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名字”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节);“儿子”是指真理,也指教义(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以实玛利”是指属灵人(3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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