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222.此外,各种爱及其情感由火焰来代表,这些火焰具有无法描述的多样性。而真理由光和对光的无数调整来代表。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火焰”表示出于爱所行的良善,而“光”表示通向信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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