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304

304.由此明显可知

304.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即:“恐怕他伸手又取生命树吃,就永远活着”。“取生命树吃”是指知道,甚至于承认凡属于爱和信之物,因为复数形式的“生命”一词表示爱和信,“吃”在此和前面(125节)一样,表示知道。“永远活着”不是指在肉体中永远活着,而是指死后在永恒的诅咒中永远活着。一个死人之所以被称为死人,不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的生命结束后会死亡,而是因为他要过着死亡的生活,“死亡”就是诅咒和地狱。在以西结书,“活”具有同样的含义:
你们为我的民猎取灵魂,为自己救活灵魂,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让不该活的灵魂活。(以西结书1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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