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98.创世记3:22.耶和华神说,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的一个,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取生命树吃,就永远活着。此处提到“耶和华神”时,之所以先用单数,然后用复数,是因为“耶和华神”表示主,同时表示天使天堂。“那人知道善恶”表示他已经变得属天,拥有智慧和聪明;“恐怕他伸手又取生命树吃”表示他绝不可被教导信的秘密,否则,他永远无法得救,也就是“永远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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