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637.“当给亚伯拉罕生儿子以撒的时候”表示当主的理性变成神性时。这从“生”的含义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生”是指显现(参看2584, 2621, 2629节);“以撒”是指神性理性(参看2630节)。当理性变成神性时,经上就说这理性是“为亚伯拉罕生的”;经上还在21:3说:“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参看26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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