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63.因此,当感官部分转离,或给自己招来诅咒时,后果就是恶灵开始激战,与人同在的天使开始劳苦。因此,这种争战被描述为“我必大大增加你怀孕和生儿子的痛苦”,也就是增加在对真理的思维和感知或发展上的痛苦。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