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2606

第二十一章 260

第二十一章
2606.旧约的早期名称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22:40)。“律法”是指所有历史书,即:摩西五经,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先知” 是指所有先知书,即: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以及大卫诗篇。圣言的历史书也被称为“摩西”;因此,有时经上会说“摩西和众先知”,而不是“律法和先知”;先知书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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