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546.“你对我们作的是什么事?我犯什么罪得罪了你”表示为这样思考而自责。这从这些话所包含的情绪和强烈感觉清楚可知(参看 2543节),因为理性官能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想起来并进入,以这种方式在信之教义,也就是神性中占据一席之地。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