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2502

2502.“就住在加

2502.“就住在加低斯和书珥之间”表示祂具体达到的状态。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在此之前的话,即“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移”,也指向这一点,这表示主朝信之良善与真理前进;现在经上说他“就住在加低斯和书珥之间”,由此可推知,所表示的是主具体达到的状态,而不是别的;这种状态以接下来所解释的“加低斯和书珥”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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