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2497

2497.本章论述了

2497.本章论述了当主首先在仁与信的教义方面接受教导时,祂的状态。这种状态本身由“加低斯和书珥”来表示;信之教义由“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来表示(1-2节)。一开始,祂认为当请教理性(2节),但最终没有请教它(3-4, 8-9节)。祂这样认为的原因(5-6, 10-13节)。仁与信的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7节)。这就是祂接受教导的方式;在此期间,一切理性概念和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都像一个遮盖物或衣服一样为祂服务(14-16节)。以这种方式教义是完美的(17节)。如果教义来自理性,情况就不同了(18节)。
内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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