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244.创世记18:22.那些人从那里观看,向所多玛去;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那些人从那里观看”表示主出于神性的思维;“向所多玛去”表示对沉浸于这种大恶的人类(的思维);“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表示主出于人身或人性的思维,这人身或人性以上述方式(2188-2196节)与神性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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