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09.此处所用的词,如“好作食物”、“悦人的眼目”、“赋予聪明的可喜爱的”,都是诸如适用于那些生活在上古时代的人之性情的那种。这些词尤其涉及意愿,因为他们的邪恶正是从意愿涌出的。当圣言论述那些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时,就会用到与其说涉及意愿,不如说涉及理解力的那类词语;因为上古之人从良善拥有真理,而那些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则从真理拥有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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