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002.创世记17:4.论到我,看哪,我的约是同你立的,你要作多族之父。“论到我,看哪,我的约是同你立的”表示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你要作多族之父”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父”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多”表示真理;“族”表示由此产生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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