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1996

1996.“我就在我

1996.“我就在我与你之间立我的约”表示内在人,就是耶和华,与内层人的合一。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因为每当圣言提到在耶和华与人之间所立的约时,就内义而言,“约”只表示主与人的结合。多次在耶和华与雅各的后代之间所立的约并不代表别的。这一点在第一卷已经证明(665, 666, 1023, 1038, 1864节),此处再次证明是多余的。主的内在人是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内层人在此由亚伯兰来代表。因此,“在我与你之间的约”表示内在人,或耶和华与内层人,因而与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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