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958.“看哪,这泉就在加低斯和巴列之间”表示该真理的性质,也就是说,祂看见该真理是何性质,从而看见该理性是何性质,这从“加低斯和巴列”的含义清楚可知。“加低斯”既表示真理,也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1678节)。但“巴列”表示在下之物,因而表示以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形式存在的真理,理性也从这种真理形成。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参看1876, 1888, 1889节;以及1224,1264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