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956.“所以,她称那泉为”表示由此产生的真理的状态。这从前面的阐述和“泉”的含义清楚可知:“泉”是指真理,如前所述(1927节)。主不是在祂的理性之内,而是在理性之下看见这真理的,所以在原文,此处泉这个词是以不同于前面(即16:7)所用的一个词来表达的,这个词也不同于泉的常用词。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