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817.“为要把这地赐给你去继承”表示主的国度,唯独祂是该国度的拥有者。这从“地”和“继承”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即此处的圣地或迦南地是指天国;前面几处论述了“继承”的含义。“继承这地”表示拥有天国,这一点在此论及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为就神性本质而言,祂自永恒就拥有宇宙,因而拥有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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