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61.上古教会的这一代并不邪恶,还是良善的。由于他们渴望活在外在人,或自我中,所以主就允许了;但祂出于怜悯将某种属天-属灵之物注入其中。内在人与外在人如何行如一体,或它们如何看似一体,是无法知道的,除非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为了对它形成某种概念,以行为为例。除非仁爱,或爱和信在行为里面,主在这些里面,否则该行为就不是一个可称为仁爱作为,或信之果实的行为。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