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60.创世记2: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他们要成为一个肉体。“离开父母”是指离开内在人,因为孕育并生出外在人的是内在人;“与妻子连合”是指为叫内在人能在外在人里面;“成为一个肉体”是指为叫它们一起在那里;因为之前,内在人和源于内在人的外在人是灵,但现在它们已成为肉体。属天和属灵的生命以这种方式与人的自我联结,以便它们似乎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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