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1476

1476.“使我因你

1476.“使我因你平安无事”表示如此属天之物就不会有向它所行的暴力,或说在这种情况下,属天之物就不会被滥用。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如前面几次所说的,正确的次序是,属天之物流入属灵之物,属灵之物流入理性,理性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当有这种次序存在时,属天之物会使属灵之物适应它的目的,属灵之物则使理性适应它的目的,理性又使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适应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一般会成为最外层的器皿;或也可说,记忆知识或事实,无论具体还是细节,都会成为与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相对应的最表层的器皿;而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则成为与属灵事物或属灵观念相对应的器皿;属灵事物或属灵观念又成为与属天事物或属天观念相对应的器皿。当遵循这种次序时,属天之物就不会遭受任何暴力;否则,就会遭受暴力。此处在内义上论述了主所接受的教导,所以也描述了祂是如何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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