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426.“亚伯兰”代表就其人性或人身本质而言的主,这从论到亚伯兰的一切话清楚可知。后来,亚伯兰代表在人性或人身本质和神性本质这两方面的主, 尽管那时他被称为“亚伯拉罕”。从第一节直到本节所讲述的事代表和表示主的第一个意识,即:祂要披上属天、因而神性事物。从此处开始,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要向祂的神性本质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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