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内义14.从现在开始,“主”这个名表示世界的救主,耶稣基督,并且只表示祂;祂被称为“主”,无其它任何附加。在整个天堂,祂被承认并尊崇为主,因为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祂也吩咐祂的门徒如此称呼祂,祂说:你们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翰福音13:13)祂复活以后,门徒遂称祂为“主”。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