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346.创世记11:17.希伯生法勒之后,又活了四百三十年,并且生儿育女。“希伯生法勒之后,又活了四百三十年”表示持续时间和状态;“希伯”和“法勒”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并且生儿育女”表示作为仪式存在的教义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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