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827.由于一切神性都在主里面,所以祂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正如祂自己在下列经文所说的,约翰福音: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同一福音书: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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