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823.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父亲那里获得其生命的存在或核心,这生命的存在或核心被称为他的灵魂;源于它的生命显现被称为身体。因此,身体是其灵魂的样子,因为通过身体,灵魂可以随心所欲地过自己的生活。这解释了为何人们生来就像自己的父亲,为何各个家庭彼此有别。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身体或人身本质上是什么样,即它就像神性本身,也就是祂生命的存在或核心,或来自父的灵魂。这就是为何祂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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